其中强调:该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、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履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及其变更、注销手续。
该指南发布前已注册成立并从事成品油批发、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,应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;本指南发布后注册成立或从事成品油批发、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,应及时办理备案。
输入网址: oilsyggs.mofcom.gov.cn/oil/ 访问“全国石油市场管理”主页 点击“企业用户”。 点击“请注册”。 按照真实情况如实填写信息,填写完毕后点击“注册”。 注册成功后可直接在跳转页面点击进入“业务大厅”,也可重新进入首页进行登录。 登录后点击“我的业务”下方“增加应用”,再点击“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”一栏的“申请”。 选择“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”点击“进入应用”。 据真实情况填写信息表,填写完毕点击“提交”。 注意: 1、经营油品品类根据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批准的经营范围和企业真实经营品类勾选即可(由于济南市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上不添加乙醇汽油品类,因此请不要勾选“车用乙醇汽油”)。 2、经营方式一定要选择“无存储经营”。 3、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后,请确认无误后再提交。一旦提交不可修改。 提交后企业可在“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”—“企业备案”—“批发仓储企业备案”查看提交的“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信息表”的备案进度。 所有步骤完成以后,等待相关部门审核。 完成备案后,企业可通过“全国石油市场管理”应用打印备案回执单,持备案回执单到税务部门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。 自企业提交完整备案信息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